泰安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日期:2019-11-08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217    
核心提示: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泰安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的应急减排措施,并落实到具体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泰安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的应急减排措施,并落实到具体企业及其生产线、工艺环节。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着力加强了五个方面。

  一是实行减排清单全覆盖。通过比对当年新建项目、工商注册、排污许可等清单,结合现场梳理排查,掌握辖区涉气企业有关情况,新增应急减排企业400余家,同时在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基础上,摸排全市应急减排企业1230家、建筑工地293处,涵盖全市重点涉气企业。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减排。重点行业颗粒物、SO2、NOx、VOCs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54%、46%、40%、81%。根据减排需要,对不涉及民生的小微涉气企业采取一定的减排措施,并尽量避免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生活服务业停限产。

  三是实行绩效分级措施。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炭素、化工等行业企业,制定季节性生产调控方案,按照“一厂一策”和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原则,对符合《技术指南》A级、B级的企业或达到我市绿色标杆要求的企业不予停限产。同时,积极引导涉气工业企业科学调整设备检修,摸排秋冬季需设备检修企业171家。

  四是细化保障类企业措施。对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不实施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加强运行监控,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出口订单交货期临近、出口额较大的工业企业,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不搞一刀切。

  五是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督促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涉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包括停产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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