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执法重点工作要求,江苏省厅近期将对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七个设区市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对2018年度监督检查的部分设区市进行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综合监督:重点检查机构和人员、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事故调查、举报投诉等方面工作情况;
(二)专项监督:重点检查执法精准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执法覆盖率,是否存在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等情况;
(三)闭环整改:重点检查省厅组织的交叉执法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抽查执法案卷为主,并随机抽查辖区内1-2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情况;赴有关企业抽查执法规范性、执法效能等。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现场反馈至市、县应急管理局。
四、检查人员及日程安排
第一组:童培新、俞卫国、佘志勇、刘智勇
11月11日下午出发,11月12日-15日检查苏州、无锡、镇江,复查常州。
联系人:俞卫国(13451926268)
第二组:陈健永、陈成、朱大浦、刘志勇
11月11日下午出发,11月12日-15日检查连云港、宿迁、扬州,11月18日-22日检查南通,复查泰州、盐城。
联系人:陈成(15952719911)
五、其他事项
(一)对照《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检查评分表(暂行)》(见附件),综合监督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7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100分为优秀。
(二)执法监督检查结束后,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