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试点差异化应急 重污染一级响应A类企业照常生产

   日期:2019-07-12     浏览:8    
核心提示:重污染应急期间,A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一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  近日,河北石家庄发布《石家庄市重点工业企业应急响
  重污染应急期间,A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一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

  近日,河北石家庄发布《石家庄市重点工业企业应急响应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将选择试点企业,对参与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绩效评级,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停限产。

  排放低、体量大等企业先行试点

  差异化管理将先行在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业行业(排放低、体量大、对全市经济贡献突出)中试行,逐步扩展到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焦化、碳素、钙镁、建材等行业。

  将依据污染排放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生产清洁化水平等,建立A、B、C三级评级标准,对企业进行评级。A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一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B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二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C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三级应急响应。

  由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通过提高其他未参与评级的高排放企业停限产比例,达到总排放量的平衡或减少。

  红警期间未按要求停限产等企业将降级

  办法规定了企业升降级规定,企业通过深度治理,排放量达到超低水平,经县(市、区)政府及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向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核查申请。原则上每三个月给予一次申请晋级机会。

  若出现红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实施停限产;重污染应急管控期间,出现处理设施、收集装置未开启的违规行为或不稳定运行的情况等,也有可能面临降级。

  企业若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偷排偷放、省部级通报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产整改,取消评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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