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14日至18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鞍山市气象台与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级别。为保障“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会商决定,自1月14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19]32号)的责任分工,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自1月15日起,每日16时前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