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台1月份空气质量管控方案

   日期:2020-01-02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  从唐山市召开的1月份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部署会上获悉,从1月1日起至1月31日零时,我市(唐山市)将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管控

  从唐山市召开的1月份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部署会上获悉,从1月1日起至1月31日零时,我市(唐山市)将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管控措施的落实,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首月开门红。

  具体管控要求,工业企业减排,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绩效评价为c级的钢铁企业,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具体停产装备要求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执行。焦化行业:绩效评价等级为b、c级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36小时以上,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水泥熟料行业:采暖季保供暖的飞龙水泥、圣龙水泥、六九水泥维持60%生产负荷。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耀东水泥、磐石水泥,按照实际处置量保持最低负荷生产。玻璃行业:绩效评价为b级的限产20%,按生产怠速计。绩效评价为c级的,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

  方案还就扬尘治理、移动源管控以及严防散煤复燃、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禁放烟花爆竹等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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