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二是把好项目备案关,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点行业不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
三是严格落实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坚决杜绝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坚持“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搬迁入园”的分类处置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指导被关停企业完善手续,帮助企业协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环境治理工作与三大改造结合起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转型升级。结合招商引资重点,引导辖区特别是红山办企业对外合作,实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
五是全面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结合西工区实际科学制定《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避免“一刀切”方式实施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