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晓喻全员 “至上”力合管控安全

   日期:2021-10-18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浏览:5    评论:0    
核心提示: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版《安全生产法》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均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版《安全生产法》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均提高执行标准。尤其在处罚力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实施高限处罚,其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处罚1亿元。“轻视安全生产,将被罚得倾家荡产”,并非危言耸听。重机分公司抓住新版《安全生产法》施行的契机,积极宣贯两个“至上”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形成合力全面提高全员法律意识;持续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为生产经营活动平稳顺行提供保障。

   

  全面宣贯,强化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

  “中冶重机”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教育培训,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外协员工全面了解、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重点对新版《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企业员工的义务及权利进行解读,并结合经典案例进行分析。条款的修改内容以及在下步工作中如何有效运用引起热烈讨论,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讨论的过程,不断地强化员工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双重预防,加强危险源辨识落实风险防控

  “中冶重机”从基层班组到厂部,自下而上加强危险源梳理排查,紧密结合生产现场环境、物料、设备等因素的变化,辨识了七类作业活动,涉及移动式升降机使用过程中存在危险源等危险源15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集中辨识评审,查漏补缺。完善后,新增危险源41项;其中,Ⅱ8项、Ⅲ 21项、Ⅳ10项、Ⅴ2项,从Ⅲ变更为Ⅱ级的危险源5项。针对新增危险源,梳理完善了预防控制措施,并对员工岗位安全规程及时进行了补充。针对丙烷气瓶着火、行车门吊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断电、故障、突遇大风等应急处置措施,补充进员工岗位安全规程中,进一步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到实处。

   

  科学管理,加强工艺安全评审管控风险源头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在施工作业时,基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虽经项目交底,但对安全措施控制的关键点仍然不熟悉,未按照工艺方案执行。归根结底在于一方面部分项目工艺方案本身安全控制措施条理性不强,较笼统;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描述比较繁琐,在高处作业、大件翻身吊装等关键性安全工序风险控制方面针对性不明确;以这样的方案组织项目交底,不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而且造成不正常的施工作业形成潜存的安全隐患。为此,重机分公司梳理和评审了包括铝槽拼焊、保冷室外预组装、铁水车车架翻身吊装及废钢料斗修复等主要在手项目,对关键环节和工序进行指导。通过集思广益,进一步明确了安全工艺(工序)方案风险关键点控制措施精准度,完善了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危险源及风险因素,为施工作业安全有序提供了依据,保证作业现场安全工艺(工序)标准全面受控。

   

  管控有力,推进“强基”行动落实安全督导

  “中冶重机”以安全督导检查安全管理执行效果。自开展检查工作以来,安全生产主科室定期对基层单位体系执行、现场生产作业及安全标化开展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问题37项。一方面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另一方面从管理上举一反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但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缺乏长效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责任人未落实等情况。重机分公司以推进强基行动,提升现场安全标化管理。通过督导问题整改强化执行力,持续提升安全管控措施,通过开展“回头看”验证整改效果,以“PDCA+认真”杜绝问题重复发生,进一步保障安全管理强基固本。

  依法治企,尊重生命、重视安全,让“安全重于泰山”不是空谈。重机分公司坚持两个“至上”的理念,强化员工知法守法意识,杜绝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为企业持续经营树立坚强的安全屏障。(方刚)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温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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