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和人是主因 本质安全待提升

   日期:2019-05-14     浏览: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报记者 王志今年4月份,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本报记者 王志

今年4月份,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将于2019年4月~11月份在全国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

2018年,全国钢铁企业发生较大煤气事故3起,造成21人死亡。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暴露出部分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安全交底、安全监护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

今年初以来,钢铁行业安全事故有抬头之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那么,钢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原因有哪些?面临的典型的安全风险是什么?应如何规避风险,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对此,《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了冶金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马园和河北安协副秘书长王嵩,请两位专家为行业安全把脉问诊,解产业安全生产、管理之惑。

安全事故发生的两大原因:设备+人

马园认为,钢铁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设备欠修,“带病生产”,或者为了抢工期把检修时间卡得很紧。他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近期的一起较大煤气泄漏事故便是由于凌晨两点的检修。其实企业有明确规定,这些危险作业要放在白天,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会比晚上多,大家都来把关会更安全。但当时企业希望早一个小时生产,因为早一个小时可多产生效益,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除了设备检修的原因之外,还有很大一方面是人的因素。马园指出,从人的角度来看,安全上存在3个问题。

一是企业在安全上减员,导致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减少。《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至少2个人同行。然而有的企业竟把班组减少至2个人,一个人在操作室看仪表,另一个人出去巡检,这违背了规定。

二是培训教育缺失。去年钢铁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核查行动查的唯一一个特种作业证就是煤气作业证。经过检查,企业从事煤气方面工作的员工很多都没有煤气作业证,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目前国家正在加强这一块的考核和检查。

三是部分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太大。有些企业人口流动比例能达到30%,导致企业招进的新职工很多连逃生门在哪里都还不是很清楚。这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风险。

在马园看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安全管理,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企业应一岗双责。除了管生产的人要管安全,管设备的人也要管安全。否则,企业的安全部和下面的安全员即使付出更多,效果也不一定好。其次,属地安全也是企业需要做到的工作。厂长、车间主任在自己负责的区域抓的首先是安全,不但要重视正式员工的安全,来这里的参观人员、学习人员、外包劳务人员也都要保证他们的安全。最后,虽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还需要借助媒体和政府督导。

避典型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钢铁行业有两个典型的风险:一是冶金煤气,二是高温熔融金属。

王嵩介绍,钢厂涉及煤气的工艺环节有转炉煤气、高炉煤气及焦炉煤气;按照时段划分,钢企生产主要分为正常生产阶段、检维修阶段及两者过渡阶段。“按照煤气事故统计数据来看,煤气用户在正常生产与检维修阶段之间过渡时是煤气事故高发、易发阶段,占到煤气事故的80%以上。例如,煤气设施检维修置换不到位,排水器补水不及时,补偿器、管壁腐蚀,阀门、法兰不严等均可能造成煤气事故。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煤气用气设施停气后置换不及时、可靠切断不到位加上检测报警不及时造成的中毒事故。“钢铁联合企业煤气管路、管线复杂,用户多,加之煤气具有中毒、着火、爆炸的特性,煤气管理的重点、难点就凸显出来了。”王嵩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

“冶金企业尤其以煤气安全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所以有必要加强管理。煤气危险区域宜采取集中值守、远程监控,实现本质安全。”马园强调。他指出,可以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点虽然目前没有写入标准,但是对安全重视的企业已经实施。例如,南钢的煤气排水器都已经做到了联网,安全管理员手机都能收到煤气排水器的异常提醒。但是很多企业一想到要投资,且看到国家标准上并没有相关的要求,就会想“国标上都没有,我们就不用做”。实际上,标准是最低限,企业必须做到;要想做到本质安全,就应该做得更好。

王嵩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液态金属的管理是河北省冶金安全管理关注的另一个重点。炼铁、炼钢区域人员聚集场所的取消,水的控制及冶金专用工具的排查是河北省关注的重中之重,尤其是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非冶金吊,从根本上提高了液态金属区本质化安全水平。

“有限空间辨识、作业规范化是三项攻坚行动中的另一大抓手。辨识标准化、作业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应急措施标准化等一系列举措,大大降低了钢铁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从而有效控制了相关事故的发生。”王嵩表示。

“河北近几年的冶金事故相对较少,除了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抓手、有专项行动外,在管理上则是层层落实、压实安全责任,把风险从源头上降低,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这一项工作的最有力武器就是《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即自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北省政府2号令。”王嵩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2号令的宗旨就是把风险的辨识管控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把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这一关口前移,把事后追责变成事前预防。同时,2号令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充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化被动为主动,成效显著。实践证明,2号令是河北抓好包括冶金企业在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武器和兵法。

《中国冶金报》(2019年05月14日 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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