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近期四川省盆地大部分城市气象条件转差,将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目前遂宁市空气质量较前几日转差,可能出现污染天气。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省污防攻坚办统一安排,遂宁市决定从2021年2月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遂宁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关于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遂环指〔2020〕2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尽力减少污染天数,减轻污染程度。
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于每天上午12:00前将前一日应急工作动态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遂宁市大气联防联控”。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回应舆论关切。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来源: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编辑: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