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行错峰生产。
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陈曦
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行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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