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钢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都作了详细的限定。但是,环境管理人员使用的污染物排放量物料衡算方法中所应用的数据和公式,均来自专业性书籍和管理手册,无标准可依。导致在现实工作中,企业申报的排污量与环保部门掌握的实际排污量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排污费[1]的核定中,也因书中给出的排污系数[2]范围大,在核定时是取上限或下限数据时,企业与环境管理人员有争议。本标准的研究,将提供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技术方法。使企业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共同依据本研究来核算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做到有法可依,更好的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3~5]。 根据物料平衡和热平衡的计算原理,并结合现场实测,研究分析炼钢和轧钢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物料衡算标准。主要内容:利用物料衡算方法计算转炉、电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炉气量、排放烟气量和排放二次烟气量以及烟气净化后排放尘量、转炉产生炉渣量的物料衡算标准;利用热平衡计算方法计算转炉、电炉烟气净化过程中用水量及排放污水量的物料衡算标准;利用热平衡计算连铸结晶器用水量物料衡算标准和铸坯冷却水的物料衡算标准;利用物料衡算计算轧钢加热炉产生的废气量及其成分的物料衡算标准。
- 作 者:
- 李小红
- 学科专业:
- 钢铁冶金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授予单位:
- 河北理工大学
- 导师姓名:
- 冯聚和
- 学位年度:
- 2006
- 研究方向:
- 语 种:
- chi
-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