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问题探究——以钢铁行业为例

日期:2017-02-28     浏览:5    下载:0     体积:2M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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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实现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事实证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尤其是近十几年我国的雾霾情况十分严重,多地出现了PM2.5爆表的情况,而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情况也不容乐观。在污染严重的今天,发展低碳经济,保护地球家园,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共识。2014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保护法》,标志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了新的高度。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预示着我国将与国际接轨,运用税收手段直接对排放的污染物征税。
  我国钢铁行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我国的粗钢产量多年来一直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几乎占据全球总产量的一半。但是在钢铁冶炼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大气污染物,含有重金属离子及其高浓度的悬浮物、硫化物、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铬废水、浓碱酸性废水等,高炉渣、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渣和煤炭渣等固体废弃物。所以钢铁行业作为重污染行业被《征求意见稿》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目前我国对钢铁行业在环保方面直接征收的税主要为针对节约资源征收的资源税,而关于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方面当前我国只征收了排污费、环境补偿费、环境保证金,其中以排污费为主。但是我国的排污费基本没有起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作用。同时,钢铁行业的排污费还存在征收率低、征收范围窄、征收阻力大等问题,因此我国钢铁行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税体系是必要的,也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征求意见稿》颁布不久,就引发了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热议,专家和学者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学术界形成了争议。笔者通过对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出我国目前对于《征求意见稿》具体存在的争议。此外,发达国家,如美国、荷兰、日本等国在20世纪中后期以来就已陆续开征了各类环保相关税种,针对钢铁行业的包括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氮氧化物税、废水污染税、噪音税、固体废弃物税、垃圾税等。由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税开征时间较早,通过多次的改革逐渐形成目前较为完善的环保相关税种的税制。所以根据对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种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中值得我国借鉴学习之处。笔者综合考虑我国的国情、钢铁行业现状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国钢铁行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相关建议,包括:我国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税采用与目前排污费相同的征税范围,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扩大范围;采用与目前排污费相同的税率,待时机成熟后适当提高税率,并采用多级累进税率;将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税设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且地方占比较高;将钢铁行业的环境保护税税款专款专用,用于钢铁企业的绿色技术革新和改善因钢铁工业污染的环境等;建立以第三方来污染数据的模式;完善相关处罚制度等。

作 者:
刘晨 
学科专业:
税务学 
授予学位:
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导师姓名:
朱明熙 
学位年度:
2016 
研究方向:
 
语 种:
chi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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